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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1-11-30
来源:网络监督管理科

2021年,我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在省局网监处的指导下,以全省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准绳,紧紧围绕㧓监管、促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职,上下联动,认真组织电商平台检查,牵头开展2021网剑行动,积极参与年关守护、扫黑除恶、“铁拳”行动、“护蕾”行动等十多个专项行动,做了大量工作。

一、主体数据

按照省局的要求,我局于今年3月组织专门班子,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通过此次调研,初步摸清了全市电商平台的总体情况、地域分布和经营状况,并就每一个平台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局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境内各类电商主体进行全方位监测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截至2021年11月止,全市共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15家,独立交易型网站36个,非独立交易型网站2434个,交易型APP142个、微信公众号1119个,平台内网店11138个(其中企业店铺4743个、个人店铺6395个),外卖平台商家13569个(其中美团外卖店铺9482个、饿了么店铺4087个)。与去年相比,我市网络交易主体总量保持平衡。

二、主要工作

1、网络监测。为解决长期困扰网监工作的辖区内网络交易主体路据不清、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不查和电子商务发展态势不明的问题。我局于去年11月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开展网络交易监测至今年11月止,通过该系统开展专项网络监测 3次,检查网络交易主体 26000多个次。通过监测,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并形成案件线索26件,移送相关执法单位后立案查处5件,罚没金额46000多元。其中交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于5月办结的某校外培训机构在互联网宣传中实施“混淆行为”案,依据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为新《办法》实施后的首度亮剑,得到市内和省内多家媒体报导。

 2、对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对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3月初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总局和省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成立了以广告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网监科、新闻宣传科等6个科室为成员单位组成督全市系统开展全面督对省局监测发现的7条涉网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4月下旬,我局执法人员在华新开发区发现某电信运营商衡阳分公司使用建党100周年专用标识办理业务的商业广告,网监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APP和网上营业厅进行了同步核验,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3、平台检查。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市监信〔2021〕11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2021年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印发了《2021年度网络交易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确定本次检查的主题为电子商务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省局核定的我市电商平台目录建库并按30%的比例抽取了6个平台为检查对象,通过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2021年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确定了20个检查项目。检查后,对发现的11个问题,逐一指导企业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4、穿越机管控。省局网监处于6月12日转发了国家总局网监司的《关于做好穿越机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要立即部署辖区各电商平台下架一切穿越机、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和头戴式显示器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关键零配件等产品的售卖信息,并清理相关产品及飞行活动的宣传、教学信息(产品出口除外)。接到通知后,我局当即组织了工作专班,以“穿越机”、“无人机”、“航空模型”、“头戴显示”、“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为关键词,对境内电商平台及主要独立交易网站进行了搜索、监测,责成境内独立交易网站《衡阳飞行器》站内“飞行器”系列商品12种全部下架;责成衡阳云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关闭了展示网站;责成湖南捷飞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删除了所展示的无人机等管控商品,同时具函杭州市市监部门,请求协助管控我市驻淘宝的474家相关商品店铺。

5、长江禁渔和野生动物交易管控。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中,我局利用智慧监测平台,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889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3个次,向各级市场监管系统交办涉网违法线索9件,立案查处1件,督促网络平台下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31条,境内电商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签署、网页公示《承诺书》、《倡议书》79家,督促下架非法交易1条同时市局组成督组,对全市系统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局面,取得良好效果。为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我局利用约谈、“双随机”检查等途径,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加强筛查,落实入场查验、建档立卡、定期核验更新义务,严禁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经营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加强网络监测监控全年野生动物监测电商平台(网站)7850个次,立案查处网络经营野生动案件1件。

6、网剑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按照省局的部署,我局以衡市监〔2021〕89号文印发了《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本次行动的重点任务,即:聚焦电子商务平台,突出平台企业责任落实;聚焦竞争秩序问题,突出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治理;聚焦重点商品和服务,突出社会热点问题治理;聚焦消费痛点问题,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并依据各项工作的职能侧重指定了牵头科室,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系统按照《方案》安排,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会效果。

三、困难与问题

一是主体属性不明,境内多家网站设立了相关功能但并未开展第三方入驻等平台业务,其是否属于第三方电商平台有待界定;二是网络固证手段相对滞后,智慧监测运用以后,相关涉网案件线索大幅增长,但对违法证据的固定仍停留在传统的当事人签字认定的模式上,而网络证据删改、销毁极为容易,造成线索和效率相对较低;三是新平台、新业态不断涌现,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主流平台的内部管理日趋扁平,其管理机构仅登记在一二线城市,市监部门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