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
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5月7日
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
2022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加大对新兴领域、数字经济等重要领域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部门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好协调处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持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聚焦医疗美容、医药购销、教育培训、养老、未成年人食品营销、汽车销售、房地产、通讯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医疗机构擅自使用知名医院标识、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夸大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讲座等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行为,依法打击以中医药‘中医养生保健’的幌子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机构。以教育“双减”为切入点,加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线上教育机构短视频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密切关注养老、幼小、汽车销售等民生领域热点问题,严查虚假宣传等行为。严查房地产市场虚假房源、对房源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违法行为。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加大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新经济领域监管。适应新产业新经济新模式发展趋势,加大对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高科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竞争规制。
严查社区团购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问题,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大对社交电商、微商、网红直播等新型电商监管,严厉打击商家“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着力整治网络软件、APP应用软件个人信息过度收集问题。加强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金融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充分、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乱办征信、假借征信名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加大对企业虚构财务数据、虚构交易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黑灰产业链,维护网络经济竞争秩序。(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适应科技产业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新形式、新趋势、新特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仿冒混淆行为监管。在加大对传统仿冒混淆打击力度的同时,严厉打击以“高度相似”的域名、APP名称、网站名称、网页设计等形式,向大企业、名优商品借“势”,“傍名牌”“搭便车”等恶意攀附他人商业标识的违法行为。
加强虚假宣传行为监管。在加大对利用传统媒体虚假宣传打击力度的同时,重点打击利用新技术手段、新媒体、新型销售模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组织专业团队、利用专门软件工具“刷单炒信”,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加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加强商业贿赂行为监管。加大对商业活动中行贿、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紧盯医药购销、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重点交易环节,严厉打击通过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假借赞助费、讲课费、娱乐性消费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
加强商业促销行为监管。加大对线上促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促销信息不明确、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大对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限流、屏蔽、流量劫持、非法插入链接、强行跳转、强迫修改卸载、恶意不兼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导、社会倡导”的原则,构建商业秘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大格局,持续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助企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创建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建设市县上下联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协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示范企业“点线面”结合的立体保护模式,实现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能力明显提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切实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和有力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六)搭建部门联动共治平台。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会商情况、研判形势、部署任务,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执法一致性和协调性,着力构建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同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全面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执法力量和监管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职能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支撑建设,增强监管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执法办案取证固证和数据分析比对能力。(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形成监管合力
(八)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优势。进一步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联合执法办案等工作机制,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推动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做好普法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培训,增强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晓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点对点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作用,通过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需要纳入反法规制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整法律责任、完善管辖权等问题组织县市区、条线执法专家开展讨论和会商,提出修法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平台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切实保障用户权利。积极促进建立规范有效的行业组织,构筑稳定、统一、完善、普遍认可的自律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构建公平、自律、健康的竞争秩序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举措、落实成果、完成时限等。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规范竞争、守护公平,共同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融入新格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印发《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