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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培训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0
来源: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关于开展网络培训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其向传统经济的渗透融合,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大量线下活动转至线上,市场上涌现出一批网络培训机构,特别是短视频培训机构鱼龙混杂,乱象频发,消费纠纷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打击网络培训市场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开展网络培训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响应群众诉求,严厉打击网络培训机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网络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培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网络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及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网络培训机构以诱导、欺诈等方式,进行虚假许诺及其他宣传与服务不一致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培训机构在互联网上发布和变相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培训观念、制造焦虑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其它形式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工作步骤

县市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全从事网络培训的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检查,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调查摸底(430日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收集辖区内从事网络培训的市场主体详细名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全面梳理近年来网络培训机构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梳理共性问题,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

(二)集中整治(630日前)。根据前期摸底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查清辖区内网络培训机构经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整改要求,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评估(71日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于71日前向市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报送工作总结及案件查办情况附处罚决定书。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联系人:付慧君 0734-8813124联系邮箱:hysjfj@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扎实部署推进。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整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务求取得实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局将加强督导调度、跟踪问效。

(二)提升监管效能,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各地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检索“黑猫投诉”等网络投诉平台内相关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处置。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网络培训机构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诚信经营。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多措并举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发布预警和提示警示,公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各类网络培训。

 

关于开展网络培训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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