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相关工作的要求,坚持办案为公、服务为民的执法宗旨,不忘初心,认真履行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对象,聚焦热点问题,严打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秩序。一年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共立、结案6起,罚没入库12.4万元。其中,我科罚没入库182万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反垄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我们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与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粮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全市各成员单位文件8000余份,对涉及市场方面的840个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废止文件13份,适用例外规定2份,并对381个存量文件进行了清理。为落实《全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报告》问题交办线索,我们牵头组织全市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统一调查、集中分析、对症下函、分类清理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党政部门指定公职人员体检医院(将具有合法体检资质的民营医院排除在外)涉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对相关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行政指导并纠正。同时,我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在全省率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做法被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评估中,我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湖南省中竞评估咨询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抽查文件、流程查看等方式对全市23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一进行评估。通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效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打传销,做好特殊时期维稳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组成网络”、“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共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张,悬挂横幅120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警示提示、宣传口号320余条(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送手机提醒短信5万余条,取缔传销窝点6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8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2人。
1、及时做好疫情期间打击传销维稳工作。在疫情期间,为防控异地聚集型传销引发疫情风险,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加大疫情期间防范和打击异地聚集型传销(涉黑涉恶暴力传销)工作的力度的通知》(3月10 日),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以及打击异地聚集型传销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我市工作方法和成效取得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借鉴衡阳工作做法下发了文件。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在市局牵头下,全市乘势捣毁了一批传销窝点,举报处置稳妥,工作开展到位,内部和外部媒体报道有声有色,取得较好的社会维稳和工作处置效果,全市范围未发生因传销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
2、坚守工作底线,有机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同步推进。我们结合两反科职能对打传工作尽早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平安建设不扣分是底线。3月18日,全市下发了反垄断及规直打传工作要点,3月23日,下发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23-9.22),方案和文件都突出问题导向性(打击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迫交易、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把打击传销和扫黑除恶、创文创卫结合起来,突出政治敏感性,从宣传和打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范围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传销案件造成扣分影响。
(三)查热点,严厉打击新型违法行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市场竞争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盯市场新动向,严查热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一是严查虚假宣传行为。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护老行动”“护苗行动”等专项执法行为10余个,检查汽车、建材、家具、农资等专业市场238家次,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烟草等16家公用企业进行行政指导或告诫,结合群众反映突出违法行为,指导分局查处多起虚假宣传案件,目前案件都在办理中。二是查处商业混淆行为。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营商环境反映和舆情关注的问题,严查“山寨”产品市场混淆、“傍名牌”等违法行为。指导衡南县局加大教育行业清理工作,查办了衡南大同中学、华星学校、清泉学校三起利用学校名称实施混淆案件,罚没入库9万元,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三是严查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网络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衡南县局查处方娜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罚没入库0.4万元。
(四)扫黑除恶,结合监管开展行业整治
1、结合机构改革,迅速调整专班。今年以来,结合机构改革后实际工作情况,我局迅速调整了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会议作了分发),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架构。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局也迅速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改革期间,工作平稳过渡。
2、聚焦热点问题,开展行业整治。年初,我局结合疫情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制定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用品、暴力传销、欺行霸市等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紧密对接市扫黑办扩大工作范围,下发了《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专项行动工作资料报送的通知》,将各类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加强资料收集和报送。今年以来,市局分别开展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及生产流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米粉生产加工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行动;“春霖”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10多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23台次。立结案17起,罚没入库71.5万余元。其中执法支队查处胡姣销售假冒“3D”口罩案,罚款20000元;依法查获2家“黑米粉”制作窝点,责令停产整顿米粉厂3家,查封米粉小作坊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家。
3、聚焦重点乱象,开展攻坚行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迅速制定《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决战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方案》为抓手,把涉黑涉恶传销、电商平台“守约诚信”、民生领域“假冒伪劣”、流通市场“欺行霸市”等四大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协同配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好整治工作成效和查办的典型案例。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4、典型经验交流,亮相全国全省会议。11月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衡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唯一一个市级局代表在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向与会人员介绍推广了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衡阳经验”。11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再次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我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国家总局、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治烟草,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卷烟打假打私和“两烟”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私烟、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卷烟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夯实了卷烟市场基础。今年来,全市市监系统独立开展烟草整治行动13次,联合烟草部门开展行动28次,张贴、播放标语横幅1100张(条),发送手机短信2万余条,出动执法人员124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2台(次),检查烟草经营户1816户(次),清理取缔无证无照卷烟经营户28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7份,查获假烟80条。通过整顿,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确保了我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强素质,提高竞争执法监管水平
举办全市两反系统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省局反垄断局相关领导以及本市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打传规直、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等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找准差距、练内功、强本领,着力提高竞争执法监管水平,增强履职担当的自信和底气,为下阶段竞争执法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七)抓协同,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军服整治”、枪爆专项整治等工作。其中我局的“扫黄打非”工作荣获全市先进集体。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深入办案和深入学习不够。竞争执法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用好竞争执法利剑,切实维护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衡阳市市监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