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对黑龙江等五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监竞协函〔2023〕53号,见附件1),定于今年上半年对湖南等五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受总局委托,本次评估机构上海博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2)。
为切实配合做好本次评估工作,请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述《通知》和《评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评估时间。按照要求,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底要上传全部资料,整个评估工作将在5月份完成,请大家注意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资料上传。
2、评估对象。本次评估是对湖南等五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估,涉及我市评估对象的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联席办及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关系较为密切的部门(重点工作部门)。其中重点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发改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司法部门、工信部门、商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等10个部门。
3、评估内容。按照总局要求,此次评估的内容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制度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以及其他与公平竞争相关的工作。评估中将重点关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文件中有关刚性要求的落实情况。(详见《评估工作方案》13-17页、23-26页)
4、评估方式。此次评估采取线上提交资料、线下辅助提交,网站抽取政策措施、线上座谈调研、网络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进行。评估组将对部分地区和部门的分管领导、联席办工作人员及基层具体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程度、专业水准及工作中的困难等,根据实际访谈情况纳入评估信息。具体由省联席办组织抽取对象,请各级政府办、相关单位结合属地实际,提前做好访谈内容准备,配合做好个别访谈。(详见《评估工作方案》30-31页)
5、调查问卷。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完成200份调查问卷,其中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不少于50份政府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各县市区和部门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发放市场主体调查问卷不少于150份。
6、其他要求。请市县两级政府办、联席办仔细阅读《通知》和《评估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对标对表,尽快落实到位。涉及市、县两级10个重点部门资料上传的,请各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2018—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于4月25日前报同级联席办,由同级联席办通过注册的公平竞争审查系统一提交上传。市、县两级联席办按照注册的公平竞争审查系统账号,各自负责上传本级相关资料。
请各县市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联席办及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明确工作总体负责同志,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细化,确保责到人、事到位;请市、县两级相关重点部门根据要求,配合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提供工作;请各县市区联系人员传达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属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评估流程和内容相关清查梳理工作。同时,请市、县两级政府、重点部门要及时梳理和清查下网站上相关政策措施文件,降低政策措施问题发生率。如有把握不准的,可和我们联席办尽快对接确认。
衡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衡阳市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