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宣传,提高知晓率,弘扬爱国主义精神,5月31日,市人防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此次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基本内容,国旗、国歌、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代表着国家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
党组书记、主任谢茂文在讨论发言时指出,要加强对这三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氛围,带头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尊严,增强国家观念,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办干部职工的国旗、国歌、国徽意识,激发了爱国主义情感,提升了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
(衡阳市人防办 肖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