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办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我办拟于3—4月份对机关各科(室)、办属单位的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规范整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书档案规范
(一)机关各科(室)发文,经分管领导签字、主任签字、秘书科校对签字后,正式文件两份,连同草稿、电子文档一并交秘书科存档。无发文字号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字,主任签字后,正式文件一份,连同草稿、电子文档一并交秘书科存档。
(二)办领导,机关各科室到上级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材料,统一交秘书科承办。
二、人事档案规范
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事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一)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科要收集全办人员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人事档案由人事科保管,综合档案室钥匙由秘书科保管,人事档案柜钥匙由人事科保管。
(三)当年度所有人事材料于下一年度一季度整理完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全办干部职工花名册每年底12月份打印一份送秘书科存档。
三、工程档案规范
工程档案的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机关各科(室),办属单位在办理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过程中,经办人先到秘书科备案,责任到人,便于查找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归档齐全。文书档案交秘书科一份,图纸及技术档案由经办人自行保管,待工程验收后,所有档案整理装订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牵头科(室)保管,一套(原件)移交综合档案室。移交人、接交人、证明人同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秘书科只负责保管,查阅资料由工程牵头科(室)派人查询,履行档案查阅制度。
四、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规范
政务中心窗口在项目全部审查审批结束后,将资料整理装订,实行案卷统一编号制度,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排。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如需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需有移交人、接交人、证明人同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秘书科只负责保管,查阅资料由行许科派人查询,履行档案查阅制度。
五、人防演习档案规范
人防演习档案(含防空袭预案)必须在规定的内网电脑进行操作,同时要控制知密人员,档案装订成册后,由拟制科室移交秘书科,由秘书科统一编号分发。形成的声像档案也要分门别类进行登记、编号,由秘书科统一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需借阅声像档案的,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法规稽查档案规范
由法规科、稽查队起草的对外书面罚款通知等文书,经主任(局长)签字后盖章,需存秘书科一份。科、队将自留文件年底统一装订成册、打印目录,存于资料室。
七、会计档案规范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下一年度元月底,财务室将上一年度会计档案(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其它会计核算资料等)一并移交综合档案室。秘书科负责保管,查阅资料由财务科专业会计进行查询,履行档案查阅制度。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