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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防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30 点击量:来源:衡阳市人防办政策法规科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自衡阳市被国家明确为全国32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以来,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将改革试点任务纳入2017年加强法治人防、深化人防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见实效。

  2017年7月,市人防办制定了《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召开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全办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在广泛调查研究及学习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市人防办制定了《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试行)》、《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和《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并于9月召开了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自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执法行为更加公正文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为建设五个新衡阳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加强了事前公开,公开了执法流程,健全完善了公开机制和平台;规范了事中公示,严格亮证执法和执法告知;推动了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完善了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规范了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强化了记录时效。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加强了审核主体建设,细化了法制审核范围,规范了法制审核内容,完善了法制审核程序,并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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