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02-25 00:00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单位名称:市城管执法局系统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29 |
1、因公出国(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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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支出 | 58.5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70.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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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0.5 |
备注:1、本表填列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 |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