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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工作打算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是落实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推进之年,也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和国家园林城市的收官之年。做好2017年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市“两会”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紧紧抓住管理与服务这两个中心环节,坚持改革创新和服务导向,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提升我市的城市品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这个总体思路,2017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稳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省委实施意见(湘发〔2016〕30号)和市委、市政府改革城市执法体制各项决策部署,改革城管执法体制,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匡定管理职责,综合设置机构,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按照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17年底,要基本理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基本完成县市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修改完善和县市区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完成执法人员执政上岗工作;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建督〔2017〕31号)规定在今年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换发和统一工作;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步伐,2017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统一将12319作为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实现全覆盖。今年我市将通过市人大立法颁布《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是大力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突出服务为先,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开展日常劝导、规范,变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前置服务和过程监管,主动引导市民,提升自主规范意识,注重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坚持疏堵结合,特别是对一部分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人员要耐心引导,注重方法,绝不能简单执法,要通过搞好服务来教育不文明行为人,提高广大市民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化改革。全面落实《衡阳市政府购买城市维护服务实施方案》,形成“企业运作自主化、市场竞争有序化、资金使用高效化、设施维护全面化、监督管理科学化”的养护作业管理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养护作业水平。继续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管护作业标准,按照完整、科学、合理、规范要求,对现行的管理规范进行逐项检查,根据新的要求重新修订,积极推动日常管护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继续扩大市场化领域,在做好政府购买社区清扫保洁、风光带管护、道路绿化养护服务的同时,实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继续完善监管制度,转变管理方式,变单纯监管企业为监管市场和监管服务质量,细化操作流程和监管环节。  

  四是深化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市民投诉限时响应、案件办理回访、服务对象联系等工作机制,开展城管志愿服务、城管进社区、城管开放日、垃圾处理设施开放日等活动,汇聚大众力量和群众智慧解决城市管理难题;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垃圾分类宣传,促进市民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公民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理解配合支持城管执法活动;增加城管执法过程透明度,积极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经验和典型的宣传推介。  

  (二)大力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探索基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一是加强智慧城管系统建设。充分整合现有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数据,推动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示范应用,建设涵盖园林、环卫、照明亮化、停车设施等在内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做好智慧城管信息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搭建市县区三级智慧城管平台,市、区城管部门信息受理、处置和督办在系统平台进行登记管理,实现从信息采集、立案受理、执行处置和结案归档等全程网上办理和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结合数字衡阳建设,开发智慧城管信息共享接口和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对接我市大数据系统,推进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互联和实时交换,形成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和快速处置网络,实现信息及时移送和任务快速派遣,确保智慧城管协调有力、运作高效。  

  二是增强智慧城管管理效能。通过移动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构建“云到端”的智慧城管基础支撑,实现智慧城管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功能到掌端。要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并制定长期建设规划,一步一个脚印逐项实现;要落实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提高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数量和质量;要进一步规范智慧城管信息处置流程,按照建成区域单元网格划分,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智慧城管考核评价工作体系,提高数字城管考核比值,按照“管理定额化、定额考核化、考核日常化”原则对各城区城管、园林、环卫和“两区一园”城管大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并报送市、区主要领导。  

  三是拓展智慧城管民生应用。加强城市管理时空云建设,积极开发运用智慧城管云资源中心和公共信息平台等城市管理物联网平台,利用数字衡阳平台资源,构建“智慧城管地图”,统一整合城市管理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厕、便民公共自行车、城市管理信息公开等信息服务资源,通过泛在网络、移动技术,依托城管通、市民APP等载体,打造“一站式”“互联网+”便民服务系统,实现无所不在的互联和随时随地随身的智能融合服务,提供找公厕、找车位等便民服务,提升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快补齐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短板。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过程中,综合治理“城市病”。  

  一是实施绿色建设。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利用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等“海绵体”功能,开展人行道“硬改绿”、“破墙透绿”工作;开展黄土裸露整治,对城区既未绿化又未硬化的空坪隙地、弃置地以及黄土裸露的山头、边坡、护堤实施边坡覆绿,改善人居环境;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对云水湖(岳屏公园)、西湖公园内水面垃圾漂浮物和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提升公园景区品质。  

  二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卫设施提质及市政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停放场、住保房小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加快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附属工程建设并按标准运营,完成吉兴垃圾场封场改造和生态修复;城市新建路灯照明工程全部要采用LED路灯等节能灯具,推进按照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对现有路灯实施节能改造,降低城市照明能耗。  

  三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启动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中期(2017~2018年)建设,建设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投放公共自行车1.53万辆,投资约1.4亿元;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指导高开区试点建设功能设施完善的停车设施;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继续推进社区“三清三建”行动,全面改善社区环境。  

  (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以“八城同创”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整改提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认真履行市创园办职责,督促创园各成员单位对照目标清单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汇报我市创园工作完成情况,争取支持;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城市主要街道、公园广场、风光带等公共场所开展创建宣传,增强市民创建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料申报、现场准备等迎检工作,力争成功通过国家园林城市测评验收。  

  二是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公园广场风光带等综合整治。2月9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城管委会议明确提出要在今年重点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按照“进店经营、还路于民、净化环境”的总要求,对全市的各类违法占道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消除各种占道经营乱象,促进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从3月1日开始,也就是下周三,各城区城管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钉子户,要不迁就、不姑息,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还有一个是城区禁止露天焚烧专项整治,从4月11日起,由市城管委牵头,对焚烧生活垃圾、露天烧烤、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枯枝树叶杂草、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装饰废弃物等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我们城管系统有关单位要尽早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清理整改。省住建厅督办通知指出,我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冲洗等没有落实到位,部分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没有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耒阳市东鹿垃圾场封场后,由于没有进行科学有效的综合整治,环境隐患较为突出;常宁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至今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实际日填埋量已超出设计,渗滤液日实际产生量远超设计能力,每日采用罐车装载外运部分渗滤液至城市污水管网,不符合相关处置要求。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要求对场内管线进行布置,处理站内多处设有活动软管和接头,私自改动管线现象严重;衡阳县利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难以满足需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排放限值,急需启动二期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也严重滞后。祁东县炼晚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卫生填埋场存在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从事垃圾填埋作业、未建设防渗层渗漏检测系统和填埋区雨水集排水系统等问题。衡东县城管局负责的垃圾填埋场存在因卫生防护距离未完成搬迁验收,填埋场填埋负荷大于预期设计,目前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未有效运转,新塘至石湾道路两侧存在大量露天垃圾焚烧现象。衡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漫流的渗滤液检测结果显示,COD为4092mg/L,氨氮800.6mg/L,重金属铜和铅均有检出,必须立即封场。石鼓区灵官庙村附近生活垃圾直接焚烧,螺丝山垃圾中转站未安装有效的密闭恶臭处理设备设施,场内恶臭明显,并发现渗滤液存在外排环境现象,检测显示外排渗滤液COD为3745mg/L,氨氮201mg/L,总铅总镉总汞均有检出。我局前不久已经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明确了任务清单,下一步,各县市区城管、环卫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五)切实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队伍。  

  一是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根据住建部开展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在元月上旬印发了“强转树”专项行动方案,从2017年元月起,用1年时间,集中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达标创建四项行动内强基础,落实为民服务六件实事转变作风,创先争优三项举措提升形象,着力提高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管执法改革、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和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  

  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的城市管理队伍。一是要强化素质。提升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关键是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全市城管队伍干部职工,从领导干部做起,加强学习,主动适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变化,熟练掌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城市管理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二是要强化责任。以“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标准要求自己,增强责任意识,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工作,创造和谐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三是要强化执行。加强执行力建设,保持和发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雷厉风行,作风过硬。四是要强化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对人民、对权力、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五是要强化创新。城市管理千变万化、日抓日新,每天都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需要我们用创新的思维去抓好城市管理工作落实。  

  三是扎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纪监督;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功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和不足,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创建廉洁型党组织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政专项行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点学习传达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定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以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建设政治清明新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