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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湘环督衡督【2018】4号\衡环联督【2018】3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23 19:37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湘环督衡督【2018】4号\衡环联督【2018】3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承办的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湘环督衡督【2018】4号\衡环联督【2018】3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1、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

2、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存在极大环境风险。

3、总排口附近涵管排水水质异常,经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排水氨氮、化学需氧量分别超标8倍、1.7倍。

4、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

污水处理厂运行5年多,没有进行大修,造成超滤、DTRO膜柱失效

(二)第二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大量积存,存在极大环境风险。

2018上半年暴雨较多,应急库没有做到封膜覆盖,大量雨水渗入,造成垃圾场产生大量的渗滤液。

(三)总涵管排口水质异常未达标排放。

垃圾库区存在渗漏点107国道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进入总涵管。

(四)在线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通过专业技术核查,流量计存在故障。

三、整改情况

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及回头看提出的关于我市第二生活垃圾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要求,彭玉明副市长组织召开了第二生活垃圾场环保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我中心立即对整改任务进行了逐一分解,落实到人。目前,上述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一)“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问题。

1、整改措施对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和技术改造,扩大产能,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400吨/天。

2、时间节点。5月底完成提质改造任务,投入试运行,6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10月份达到400吨/天的设计处理能力。

3、整改进展。2018年底,投资513.3万元,启动了对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和技术改造,2019年元月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大修招标,到今年5月底,完成了反渗透系统、超滤系统的设备大修,新增一套纳滤系统,并对生化系统进行了提质改造。6月1日实现了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系统的联动运行。同时,通过采购葡萄糖,并从垃圾焚烧发电厂输送原液至污水处理厂补充碳源,更换生化脱泥机,12月份设备已恢复400吨/天的设计处理能力。

(二)“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存在极大环境隐患”问题。

1、整改措施启动第二生活垃圾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是安装水泵,将暂存库污水泵送至垃圾场埋填库区,降低暂存池污水水位;二是加高、加固挡水堤,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租赁移动处理设备,处理垃圾渗滤液,消除垃圾渗滤液漫堤、泄露诱发环保事故的安全隐患。

2、时间节点。5月25日启动第二生活垃圾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月30日前基本消除垃圾渗滤液漫堤、泄漏等安全隐患。

3、整改进展。5月25日,我中心启动了第二生活垃圾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是每天安排专人分三班24小时对垃圾场挡水堤、调节池、暂存库、垃圾坝等重点部位污水水位进行巡查,观察污水位,做好防范抢险准备;二是安装两台水泵,将暂存库污水泵送至垃圾场埋填库区,后通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完善垃圾场内截洪沟、给排水设施功能,减少雨水进入填埋库区,提前做好雨季防汛工作,现暂存库污水水位有所下降,垃圾渗滤液漫堤、泄露险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总涵管排口水质异常未达标排放”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对垃圾场填埋库区进行全面排查,查堵漏点,消除垃圾渗滤液渗漏险情;二是实施填埋场提质改造,将填埋场A区的垃圾堆体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修复,减少渗滤液产生量;三是完善垃圾场内排水设施,确保垃圾场内下水道总排口达标排放。

2、时间节点。5月30日确定设计单位,7月份,拿出《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漏排查及修补方案》;8月份,对填埋场库区、导排系统、调节池等可能渗漏的设施进行渗漏检测及修补确保总排口12月实现达标排放。

3、整改进展。5月29日,我中心聘请中冶长天设计院技术人员对第二生活垃圾场进行了现场查勘,排查污染源头。6月4日,设计单位中冶长天设计院制定漏点排查治理整改方案,采用机器人对垃圾库区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漏点进行封堵,12月23日,总排口的检测数据为:COD为60,氨氮为8.7,排放水质达标。

(四)“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问题。

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备于2019年5月10日安装完成,6月2日完成调试工作,6月29日完成了验收,实现了COD氨氮COD氨氮在线监控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四、问责情况

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场环保督察期间所存在的情况如下:

1、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

2、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存在极大环境风险。

3、总排口附近涵管排水水质异常,经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排水氨氮、化学需氧量分别超标8倍、1.7倍。

4、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

    以上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监管缺失,垃圾处理中心责任人对上级工作执行不力,单位管理松散,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针对以上问题,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9月27日给予工作人员肖文浩记过处分,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10月11日给予垃圾处理中心负责人伍松青、肖华政务警告处分,衡阳市纪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给予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周玉平诫勉谈话,衡阳市纪委监委分别对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李晓斌、党委书记屈路进行约谈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1、继续抓好第二生活垃圾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达产

2、第二生活垃圾场填埋库区污水漏点排查治理后续维护工作,确保垃圾填埋总涵管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