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一起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的典型案件,涉案当事人杨某因违法受纳240立方米建筑垃圾,被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案件全程彰显执法刚性,为违规收纳建筑垃圾行为敲响警钟。

据了解,4月29日,珠晖区城管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中队根据上级问题线索,查处了茶山坳镇藕塘村一处私自设立的建筑垃圾弃置场。经现场勘测,该非法场地长约20米、宽11米,违规堆存的建筑垃圾总量达240立方米,不仅严重破坏周边市容环境,更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执法队员当即启动立案程序,对涉案人员杨某依法传询,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其限时整改,完成垃圾清理、恢复地块原貌。5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地点进行复查时,当事人杨某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违法状态得到及时纠正。鉴于杨某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有充分认识,且整改态度积极,7月3日,珠晖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及《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三节的规定,对其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从根本上遏制违规倾倒乱象,珠晖区城管执法局正持续推进综合治理,依托数字化平台提升监管效能,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监管网络;同时加快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布局建设,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路径,从源头解决消纳能力不足问题。此次案件的查处,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惩戒,也是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珠晖区城管执法局呼吁,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携手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