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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1:22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衡执提复〔2021〕17号(A类)


麻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区对乱丢烟头、乱扔垃圾进行处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城区(园区)城管部门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治。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运用报纸、电视、宣传栏、LED电子屏等传播媒介,开展"烟头垃圾不落地"的专项宣传教育,形成大范围、高频率舆论宣传氛围;结合"雁阵行动""清洁行动""补窗行动"三大行动,通过发放环保倡议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每日固定安排执法车辆巡回播放录音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让市民们自觉摒弃一些生活陋习,让文明成为习惯;重点针对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广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安排文明引导员、保洁员全天候无缝隙定岗督查,发现不文明现象,立即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直至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二)完善设施设备。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城区生活垃圾清运量19.8万吨,日转运量达1100余吨,焚烧垃圾14.36万吨,填埋垃圾7万余吨,处理餐厨垃圾2万吨,添置保洁车624台、生活垃圾桶2080个、果皮箱1207个。从2018年开始,市烟草公司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烟头不落地、雁城更美丽"的要求,划拨专项资金,在全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大型商场等窗口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新建吸烟室3个、吸烟区21个、立柱式吸烟点1394个,为引导市民烟头不乱扔,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贡献。

(三)推进环卫精细作业。全面实施"两扫全保"滚动作业,坚持推行"331保洁模式",继续实施"以克论净"、"一米工作法",加大对主次干道、人行道周边的落叶、杂草、杂物、烟头等垃圾清扫力度,对道路路面油污、渣土、灰带等易积尘、易污染部位进行精细化冲洗,道路清扫升级进档,做到"保洁全天候,覆盖无缝隙"。

二、下步打算

(一)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乱丢烟头、乱扔垃圾专项执法小组,开展烟头乱丢、垃圾乱扔、随地吐痰等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车站等重要交通场所及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周边,采取错时巡查、分段巡查等方式,全天候、全范围、全覆盖巡查执法,对烟头乱丢、垃圾乱扔、随地吐痰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处罚一起,持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通过常态化的日常执法,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烟头不落地、垃圾不乱扔"的良好习惯,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二)组织市民"随手拍"。组织、引导市民及时抓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现象,市民通过数字城管、"衡阳城管"公众微信、投诉举报等上传,由数字城管科安排专人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交由相应的辖区城管执法局进行调查取证,再进行违法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

(三)依法依规处罚。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十四项:"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一百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可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一百元或乘车人罚款二十元处罚。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等废弃物",可责令责任人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在中心城区对乱丢烟头、乱扔垃圾进行处罚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既大力推进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是让城市变得更整洁、更干净、更宜居的革命。作为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政府工作部门,我们将开拓创新、务实求效、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6日


责任领导:高廉明                        承办人:唐斌

联系电话:8809313

抄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