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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17:15

对市政协十三次会议第41提案答复

                       

                            衡执提复20222号(B类)


李凤发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共停车位日常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停车管理乱象,市公安局反馈:一是加大执法力度,4月15日起,对道路沿线停车路段实行严格管理,对于未停在停车线内的机动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抄牌处罚,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辆采取电话警告移车,警告无效后拖车处理,在车流量大、居民密集区道路沿线新施划夜间公共停车位;二是加强宣传,定期曝光,广泛开展停车秩序整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城区各街道(社区)张贴停车秩序整治通告。通过衡阳警务频道抖音号、衡阳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位、抢占公共资源的行为进行曝光,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宣传引导。      

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切实改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从2022年起,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缓解"停车难"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出台《衡阳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计划2022年-2024年期间新增停车位64000个以上(新增公共停车位12100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位2800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约50000个)。今年9月启动平湖公园、岳屏广场停车场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停车收费全覆盖。鼓励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争取达到每年未销售总量的10%面向社会开放。打通6条主干道交通堵点。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对外释放停车位5300个。

具体措施:

(一)出台停车条例。开展《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从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环节着手,理顺和划分好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我市停车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水平。

(二)编制专项规划。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停车资源、停车收费、交通堵点、群众意愿、城市发展等情况,对已划定的路内公共停车位进行评估,科学编制《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路内私划车位,私设地锁、石墩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中心城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置的收费停车设施对中心城区内收费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发现违法经营、违规收费、偷漏税费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开展停车设施标准化治理。各单位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要求,全面制定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标准及规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五)合理划定路内停车位。开展路内停车位摸底调查工作,对符合施划条件的路段,合理施划停车位,对设置不合规范的路内停车位进行清除。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住宅小区停车位面向社会开放、单位停车位在周末和节假日释放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视情况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

(六)加快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启动智慧停车PPP项目合同评估、补充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建设路外公共停车场,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同时,新建的路外停车设施可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民店、充电桩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

(七)全面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启动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实现停车资源数字化和透明化,形成城区停车位诱导管理一张网,通过手机端应用,智慧引导车主就近泊车,改善驾车出行环境,减少交通拥堵。

(八)全面实施路内停车收费。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供需作用,按照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占用时长等,科学实行差化收费,提升停车位周转率,制定出台《衡阳市路内机动车停服务收费标准》。在高新区(长丰大道以西、船山大道以南、西二环以东、解放大道以北合围区域)先行开展路内停车收费示范,积累经验,逐步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实施路内停车收费。

(九)加强公共设施及居民停车设施的配建与改造。加快公共设施配建已建成待运营的图书馆、青少年影视中心停车场投入使用,推进博雅公园、酃湖公园、耒水以南湿地公园在建停车场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逐步释放停车位。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因地制宜深度挖掘内外资源,增加停车位有效供给。

(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聚焦医院、学校、商城、酒店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引导周边社区利用自有停车资源,按照居民自治或委托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开放。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可售可租方式管理小区停车位,对有空余的停车位可实行收费开放。鼓励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每年未销售总量的10%)面向社会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内部停车位全部对外开放

(十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城市广场、绿地及公交站场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建设停车设施。

(十二)打通交通堵点。对城区6条主干道拥堵路段车流进行分析,实行一路一策,制定道路交通堵点改造优化解决方案,结合道路提质改造一并实施,实现人畅其行、车畅其道、货畅其流。

(十三)加强停车设施监管。在规划项目设计审查、国土规划验收中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标准,对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依法处罚并恢复用途。加强停车设施使用、停车服务及收费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十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加大政府部门对公共停车场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专项引导建设资金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管理中,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十五)创新机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设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建(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不动产权力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推动交警、城管部门开展违法停车执法相互委托现场取证试点。将人行道违停处罚接入公安交管平台。居民小区实现错峰管理共享停车资源。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628























责任领导:胡瑛佳                     承办人:龚志坚

联系电话:88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