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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基层 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衡阳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9-03-01 16:32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基层

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我局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和组织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衡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市直属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衡直工发〔20184号)要求,决定在我局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统一,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着力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五个新衡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相统一,坚持整体谋划与分类指导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外力推动与激发内力相统一,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达标、分步实施”要求,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我局基层党支部全面达到“五化”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围绕组织设置合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全面覆盖、班子素质优良的目标,优化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组织覆盖。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1. 组织设置科学。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联合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暂时无法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成立党总支;或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人,但所辖基层单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基层党委。党支部超过30人或者在职状态不一的,一般要成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成立党组织(不含党小组)一般由所在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成立筹备小组,召开党员大会充分酝酿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党组织变更、调整或者撤销,由上级党委审批。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2. 规范职数配备。党支部设委员3-5人,党总支设委员5-7人,基层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委员的职务一般为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等。局二级机构党支部书记由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3. 坚持按期换届。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3-5年。其中,基层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期满必须按时换届。换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操作规范,程序到位,选举合规。优化党组织委员结构,换届选举的党组织班子成员至少要有1-235岁以下的,会电脑操作的党务干部。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在任期中,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及时补充。

4. 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单位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变化等情况,及时设立、调整或撤销党组织。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及时进行调整,明确管理主体,切实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局机关党委每年定期对党支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层层建立台账。对确定的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对象,要制定整顿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整顿,促进转化提高。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围绕党性主题鲜明、氛围严肃认真、融入日常经常、党员乐于参加的目标,突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和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问题。

1.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原则上每季度1次。局属三各党委的党委书记书记、局属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讲1次党课。推行普通党员讲“微党课”。

2. 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固定每月一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支部主题党日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组织集中学习、集中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分析、服务党员群众、民主议事决策、开展扶贫帮困和志愿服务。

3. 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积极落实“组织生活日”制度,严格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每半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抓好会后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4.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三个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带头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三个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和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

5. 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支部其他委员相互谈心谈话1次;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做到党员工作发生变动、思想发生波动、家庭发生变故时有人访、有人谈。

6.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一会五评”的要求,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出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7. 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情况,应在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8.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一个党组织。省内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一般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完成;省外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录入;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要转接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9.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应当自觉及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收缴党费时,党支部要将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在党费证上。

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一般每季度上缴一次,最长不能超过半年。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10. 落实专项检查预警问责制。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执行不好的党组织,采取通报批评、预约谈话等措施。党支部对过组织生活不经常、落实党内制度不够好的党员进行约谈提醒、预警告知,直至问责处置。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围绕日常管理有力、教育培训有效、服务群众有为、整体功能提升的目标,突出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建强党员队伍,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行积分管理,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丰富工作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1.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认真填写《党员积分纪实本》,实行全程纪实。党支部根据单位性质和党员实际,制定积分管理细则,明确积分标准,实行即时积分登记,每月汇总公示,局机关党委每季度要抽查核实,年度考核排名,党员积分情况要作为评先评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2. 抓实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举办1-2期党员培训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加强红星云平台订阅学习,每年学习总分数不少于200分。

3. 探索智慧党建。探索智慧党建实现路径,积极应用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开展网上党务,实现支部工作网上同步,党课内容网上发布,党组织关系(省内)网上办理。

4.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考察,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政治审查,规范入党材料,防止“带病入党”。

5. 开展创先争优。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等活动,完善承诺践诺、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建言献策等载体,党建品牌特色明显。

6. 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党支部要督促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联系1户社区群众,认领1个服务岗位,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群众至少做1件实事。

7.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党支部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关注党员思想动态。每年“七一”期间开展1次党内通报表彰活动,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送祝福、送温暖。

8. 实行全程纪实管理。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将“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情况及时填写在制式的基层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上。一般来年3月底前,要将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双述双评”、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等台账报告上级党组织。注意收集党建资料,建立视频、照片等多样化工作纪实资料。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围绕基本制度完备、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到位、工作规范运行的目标,突出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运行、责任落实、服务群众、投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着力解决制度缺失、系统性不强、整合不够、落实落地不力等问题,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每年初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建联系点。每年底有工作总结。

2. 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全面落实党建“双述双评”制度,市局每年组织局属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综合排名,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 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以独立法人单位为单位,统一设立党务公开栏,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对时政政策、党内法规、党务办理流程等长期公开,对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定期公开,对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党员风采等及时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科学规范,更新及时有效。

4.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经费预算;市财政预算的1000元每人每年党员活动经费要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重大党建活动,实行经费专项审批、及时拨付。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的目标,突出党建引领、坚持服务导向、整合资源下沉,完善党员活动场所等相关基本设施,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推进线上和线下阵地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阵地场所日常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布局分散、建设重复、管理不善、效能低下等问题。

1. 有标准的阵地。阵地建设原则上以独立法人单位统一建设。办公场地充足的,可以增配一个党员阅览室和远程教育(党员教育)中心。党员活动场所(不含办公室)按每人4平方计算,最低20平方,最高不超过120平方(和单位会议室共用的除外)。加强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2. 有完备的设施。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包括:门牌标示、桌椅、投影仪、电子影像设备、报架书柜等。场所内一般要有互联网的端口。保证党员既能集中学习,又能开展活动;既能上党课,又能开展讨论;既能观看网上党课,又能播放专题视频。

3. 有统一的设置。根据单位特点,统一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标识标牌,做到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五统一”。党员活动场所必须要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岗位职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基本制度。

三、方法步骤

局属各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全面达标、三年巩固提升”要求,分步实施,精准施策,有序推进。2018年局机关党委、园林局党委、环卫处党委要完成60%以上的党支部“五化”建设,2019年完成所有党支部“五化”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面巩固提升任务。

(一) 分类制定实施意见。20185月上旬,对标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意见及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统一制定出台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

(二) 全面排查摸底。20185月中旬,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基层党支部,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搞清底数、查找问题,逐级建立排查台账,制定党支部“五化”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同时,建立定期排查、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

(三)广泛动员部署。20185月中旬,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把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同时,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业务能力、落实工作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探索阶段,时间为20185月至8月。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明确我局的试点任务,将我局机关党支部、风光带管理处党支部作为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的试点支部,环卫处党委、园林局党委也要层层开展试点,并向局机关党委上报“五化”建设试点申报支部,园林局党委申报四个、环卫处党委申报二个,局机关党委所属执法支队党支部、路灯管理处党支部、西湖置业党总支同时也要向局机关党委申报。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时间从20189月开始,到201912月结束。所有党支部都要对照标准,统一规划、强化领导、稳步推进。其中,每年底被确定为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在先整顿完成后,才能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对于按期未达到“五化”标准的党支部,基层党委要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从20201月开始,到12月结束。所有党支部继续对照“五化”标准强化建设,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直至常态长效。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五化”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党支部“五化”建设原则上以局属三个党委为单位全面推进。

(一)层层压实责任。局属三个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带头建立1个“五化”支部联系点,指导开展“五化”建设;其他党委成员也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党支部委员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督导考核。局属三个党委要按照“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讲评”的要求,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落地见效。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强实地调查,做到真述真评真考。基层党支部要把“五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工作指导、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推动整体提升,确保到2020年我局所有党支部建设全部达到“五化”标准。

(三)讲究工作方法。要认真总结试点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五化”建设成功经验,通过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形式,及时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对于“五化”建设“后进”支部要采取“1+1”结对帮扶的措施,结对共建,不断提升“五化”建设整体水平。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切忌搞“一刀切”,确保每一个党支部都建出特色和成效。

 

附件:1.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2.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试点(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

201854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加减分标准

自评

得分

机关党委或

党组党委

考评得分

市直工

委复核

 

支部建设

标准化

15分)

组织设置

4

1. 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支部的,扣1分;

2. 党员50人以上未成立党总支的,扣1分;

3. 党员100人以上未成立机关党委的,扣1分;

4. 党支部党员超过30人或在职状态不一,未成立党小组的,扣1分。

 

 

 

职数配备

2

1. 党支部委员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

2. 二级机构党支部书记不是由主要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的,扣1分。

 

 

 

党务干部

3

1. 成立机关党委的,至少配备1名党务专干,否则扣1分;

2. 支部书记政治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群众不拥护的,扣1分;

3. 党支部换届没有配备135岁以下委员的,扣1分。

 

 

 

换届选举

4

1. 党组织到期未换届的,扣1分;

2. 党组织班子成员缺位补位不及时(1个月)的,扣1分;

3. 党组织换届程序未到位的,扣1分;

4. 未单独建立换届台账资料的,扣1分。

 

 

 

动态管理

2

1. 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未及时进行调整的,扣1分;

2.未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并建立整顿方案和台账的,扣1分。

 

 

 

组织生活

正常化

35分)

三会一课

8

1.三会一课年初未制定计划的,扣0.5分;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

3.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个月一次,少一次扣0.2分;

4.支部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

 

 

 

主题党日

2

1. 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扣1分;

2. 每月没有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扣1分。

 

 

 

组织生活会

5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少一次扣1分;

2.会议程序不规范的,如未开展集中学习、征求意见等,扣1分;

3.对照检查不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扣1分;

4.未建立整改清单,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1分。

 

 

 

双重组织

生活

2

1.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每人次扣0.5分;

2.党员领导干部未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的,扣0.5分。

 

 

 

谈心谈话

3

1.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支部委员谈心谈话1次;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少一次扣0.2分;

2.机关党委(总支)委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少一次扣0.2分。

 

 

 

民主评议

党员

2

1.未按一会五评程序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的,扣1分;

2.有不合格党员未开展处置及处置程序不到位的,扣1分。

 

 

 

组织生活

正常化

35分)

请示报告

3

1.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否则扣1分;

2.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完成后,15日内向上级党(工)委报告有关情况,否则分别扣1分。

 

 

 

组织关系

5

1.党员外出(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的,未转接临时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2.党员干部挂职6个月以上的,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3.党员干部调离工作单位,3个月内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4.未向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

5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维护不力的,扣1分。

 

 

 

党费收缴

管理使用

4

1.党支部明确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收缴日,否则扣0.5分;

2.党员未足额及时交纳党费的,每发现一人扣0.2分;

3.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否则扣0.5分;

4.党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0.5分;

5.机关党委未单独设立党费专用账户的,扣0.5分;

6.机关党委换届未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扣0.5分。

 

 

 

专项检查

1

1.机关党委(党总支)每半年未对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扣1分。

 

 

 

管理服务

精细化

32分)

党员积分

管理

5

1.《党员积分纪实本》填写不规范的,每人扣0.2分;

2.未结合党支部实际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每发现1起扣0.2分;

3.党员积分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4.积分管理结果没有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扣1分。

 

 

 

党员教育

培训

5

1.每年至少举办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不少于3天,否则扣1分;

2.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否则扣1分;

3.每名党员每年学习红星云总分数不少于200分,否则每人扣0.2分。

 

 

 

智慧党建

1

1.党支部未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维护,扣1分。

 

 

 

党员发展

4

1.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2.未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的(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预备党员名册),分别扣0.5分;

3.新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创先争优

1

1.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未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的,扣1分。

 

 

 

在职党员

到社区服务

2

1.未宣传发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群众至少做1件实事,否则扣2分。

 

 

 

党内激励

关怀

2

1.支部未开展1次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并建立资料台账的,扣1分;

2.支部未开展党内通报表扬活动(包括七一表彰)的,扣1

 

 

 

管理服务精细化

32分)

全程纪实

管理

3

1.未将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情况及时填写在制式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的,扣1分;

2.未建立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等台账,并报告上级党组织的,每少一个扣0.5分。

 

 

 

工作制度体系化

10分)

党建工作

责任制

3

1.年初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的,扣1分;

2.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未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建联系点的,每人扣0.5分;

3.每年底有工作总结的,扣1分。

 

 

 

述职评议

考核

3

1.党支部未开展双述双评的,扣1分;

2.未制定党建述职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的,分别扣1分。

 

 

 

党务公开

2

1.未按照统一要求集中设置党务公开栏的,扣1分;

2.党务公开不及时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经费保障

2

1.党组织活动经费未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国有企业1%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的,扣1分;

2.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超范围使用的,扣1分。

 

 

 

阵地建设规范化

8分)

阵地标准

3

1.每个单位至少集中配备一个党员活动室,否则扣2分;

2.党员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不整洁卫生的,扣1分。

 

 

 

设施完备

2

1.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不完善的,扣1分;

2.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不经常使用的,扣1分;

 

 

 

布置统一

3

1.党员活动场所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不统一的,扣1分;

2.党员活动场所没有悬挂党旗、入党誓词的,扣1分;

3.党员活动场所必要的制度没有上墙的,扣1分。

 

 

 

加分项目

工作成效

明显

5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批示、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市直机关加1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荣获表彰

奖励

5

支部或党员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工委表彰不加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110分(减分项100+加分项10分)

1.评分以工作台帐、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扣分不超过子项目分值,加分不封顶。

2.评级的方法为:基础项得分不低于90分,且总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基础项得分在85-90分的定为合格;基础项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不达标。未达标的党支部必须评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3.党支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2)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一年来本部门有严重群访事件的。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试点(示范点)

申 报 表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阵地面积

 

支部

书记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入党

时间

 

担任书

记时间

 

文化

程度

 

行政

职务

 

支部工作情况(包括支部目前党建工作情况及开展五化支部建设打算)

 

 

 

 

党支部荣获

表彰情况

 

 

 

 

 

 

(盖章)

 

     

所在单位纪检

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委)

 

 

 

 

 

 

 

 

 

(盖章)

 

     

市直机关工委

审议意见

 

 

 

 

 

(盖章)

 

     

                   

注:1. 此表与开展五化党支部试点(示范点)方案一同上报;

2. 主要做法及成效写不下的,可以另附页单独上报;

  3. 此表一式二份,市直工委签署意见后,返回一份给党组织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