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2-06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的通知》(国能综科技[2015]52号)要求,请你们紧急筛选、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1、备选项目须具备: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土地等固定资产投资手续基本完备,目前具备开工条件或近期已开工建设,且未获得同类资金支持。
2、专项项目安排原则、支持范围、申报程序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对于符合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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