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市价格认定工作思路
2017年衡阳市价格认定工作要按照省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部署,继续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和《湖南省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为总览,突出“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全市价格认定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一、规范价格认定工作方法。 2015年12月国家、省两级发改委先后下发了发改价格[2015]2251号《价格认定规定》和湘发改办[2015]993号《湖南省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2017年我们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要吃透文件精神,改革价格认定方法,变更、完善价格认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等,使我们的价格认定更好的服务司法。
二、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在涉纪、涉刑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中,杜绝不作为,严禁乱作为。要严格落实今年元月1日实施的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和《湖南省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
三、加强各县市区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价格认定指导工作,力求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科学、公正。要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规范办案程序、文书格式和案卷档案管理;要根据各县市反馈的情况,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典型案例、复核案例分析,相互学习、交流,以提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的水平。
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