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3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发改价监〔2016〕576号)文件精神,我委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等;检查方式是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已经掌握违法线索或在12358监管平台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有投诉举报的生产、经销企业、医疗机构等列入必查范围,其余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单位,抽查比例按照省发改委规定执行。
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既要从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又要深入研究药品价格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及时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促进改革深化的对策建议,努力营造我市一个价格合理、稳定的就医购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