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服务价格科 发布时间:2019-09-20
衡发改价服〔2019〕23号
衡阳市石鼓书院:
为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国有景区的公益属性,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提高石鼓书院作为我市最亮丽名片的吸引力,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88号)要求和市委书记郑建新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号《关于石鼓书院免费开放的提案》批示精神,以及市政府领导对《关于批准石鼓书院免费开放的请示》(衡执〔2019〕31号)的批示意见,经研究,现决定取消石鼓书院门票收费,实行免费开放。
景区导游讲解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你院应根据游客要求,可实行有偿服务,并按规定在景区醒目位置明码公示价格,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衡发改价服〔2018〕12号文件同时废止。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