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广衡阳东站前停车场车辆临时停放
服务收费的批复
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衡阳东站前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站前广场交通畅通,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合法利益,经研究,对武广衡阳东站前停车场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小车(载客20座以下):对停放时间在20分钟(含2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超过2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5元/辆;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5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车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辆。
二、大客车(载客20座以上):每小时收费10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车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辆。
三、为加快车位周转,保持站前广场良好的停车秩序,站前停车场主要为接送旅客车辆临时停放服务。你公司要引导接送旅客停放时间较长的车辆停放到地下专用停车场。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在临时停车场入口醒目位置同时公示本停车场和地下专用停车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充分满足旅客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