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前街立体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司前街立体停车库收费标准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规定,结合你公司立体停车库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司前街立体停车库收费标准等情况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临时停车:临时停车实行分段计时收费,白天(7:00-22:00)停放,每小时收费5元/辆;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每小时收费2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30元/辆。
2.固定停车:固定停车实行包月计费,包月租金不超过400元/月·辆;,你公司应与用户签订相关停车协议。
二、你公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