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23
关于转发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抓紧落实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落实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8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紧落实。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湘发改价服〔2016〕881号
各市州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各市、县、重点建制镇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必须在2016年底前调整达到国家最低标准。请抓紧时间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出台调价方案,将收费标准调整到位。
附件:截至2016年10月全省污水处理费调整达标情况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截至2016年10月全省污水处理费调整达标情况
1、已调整达到国家标准的设市城市(8个,达标率为28%)
娄底市、冷水江市、涟源市、耒阳市、浏阳市、常德市、
衡阳市、怀化市
2、已调整达到国家标准的县城(19个,达标率为26%)
祁东县、新化县、双峰县、永兴县、安仁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桂阳县、嘉禾县、宁乡县、芷江县、中方县、会同县、溆浦县、湘阴县、临澧县、汉寿县、桃源县
3、已调整达到国家标准的重点建制镇(26个,达标率为15%)
祁东县归阳镇、白地市镇,冷水江市禾青镇,涟源市伏口镇、杨市镇,双峰县荷叶镇、三塘铺镇、青树坪镇,新化县洋溪镇、温塘镇,资兴市兴宁镇,宜章县梅田镇,宁乡县花明楼镇、灰汤镇、双凫铺镇、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碧涌镇,耒阳市小水镇、新市镇,浏阳市永安镇、大瑶镇、镇头镇、茶陵县腰潞镇,临澧县新安镇、合口镇、汉寿县太子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