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5-06-18
衡发改价服〔2015〕5号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妇幼保健院特殊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增设特殊病房床位的申请》收悉。鉴于你院2013年6月执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湘价服〔2003〕2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特殊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1、根据你院特殊病房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同意你院设置特殊病房床位154张。具体床位见附表。
2、特殊病房床位价格为:套间100元/床日;单人间60元/床日;双人间30元/床日;三人间20元/床日。
3、特殊病床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要设立的,医院应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不得强行安排。
此批复自2015年6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衡价医(201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特殊病房床位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提供下载)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