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1-23
衡价电〔2014〕233号
衡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衡东县
小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衡东县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关于要求上调我县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为疏导电价矛盾,促进水电行业发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电网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湘价电〔2014〕99号)文件精神及衡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衡东县甘溪水电站等四家水电站上网电价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就调整衡东县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衡东县小水电上网电价,各水电站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见附表。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我局衡价电〔2012〕38号《关于调整衡东县小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执行。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规定,暂停执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衡阳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