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1-19
HYCR-2015-26001
衡价服〔2015〕13 号
衡阳市物价局
关于重新发布城区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
衡阳市殡仪馆,各经营性公墓管理单位:
为配合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经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下发了《关于衡阳市城区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衡价服[2013]259号)。该文件执行一年来,社会反应良好,较好地促进了我市的殡葬改革。现将我市城区殡葬服务价格重新发布如下:
一、殡葬服务价格依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火化、遗体接运和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正常遗体存放及整容、悼念厅(堂)租用、盛放遗体器具和公墓墓穴(骨灰存放格位)以及殡葬用户没有同类经营者可供选择的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其他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特殊遗体存放及整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火化、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等,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一。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包括正常遗体存放、整容、悼念厅(堂)租用等由我局制定最高限价,经营者可以适当下浮。对公墓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和盛放遗体器具实行年度利润率控制,由经营者根据不同地段和材质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年度利润率超过15%的部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用于补贴群众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费用。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二。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五、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和调整的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执行的价格),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内报市物价局备案。
六、殡葬服务收费属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公共服务价格,你处接此通知后,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服务项目和价格,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应按照“满足不同层次丧葬消费需求,由丧葬用户自行选择殡仪服务内容”的原则与丧葬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依法履行服务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实行价格公示,在缴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将服务项目、价格、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丧葬用户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衡阳市基本殡葬服务价格表
附件2:衡阳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殡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表
衡阳市物价局
2015年1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衡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一:
衡阳基本殡葬服务价格表
项 目 |
计 价 单 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火化费 |
|||
1、平板炉 |
具 |
400 |
含骨灰收拣 |
2、拣灰炉 |
具 |
800 |
|
3、童尸 |
具 |
100 |
|
4、新生儿 |
具 |
70 |
|
二、遗体接运 |
|||
1、普通殡仪车 |
具 |
165(起步价) |
另每公里加收2元(里程以往返累计计算)。 |
2、中档殡仪车 |
具 |
240(起步价) |
另每公里加收2元(里程以往返累计计算),出省面议。购车款在10万元内。 |
3、高档殡仪车 |
具 |
300(起步价) |
另每公里加收2元(里程公里以往返累计计算),出省面议。购车款在10万元内以上。 |
4、人力抬卸尸体 |
具 |
50(起步价) |
抬装卸车,不分远近3-7楼每层加收5元,7楼以上每层加收10元。 |
5、车辆延误 |
小时 |
30 |
到达地点1小时内不收延误费,空驾费按应收取的50%收取。 |
三、骨灰寄存 |
|||
普通寄存 |
年 |
60-100 |
|
四、其他基本服务项目 |
|||
1、消毒费 |
具 |
20 |
|
2、尸体转运费 |
具 |
40 |
从悼念厅或遗体冷藏室至火化车间 |
3、装灰袋或盖布 |
块 |
50 |
|
4、骨灰保护剂 |
盒 |
50 |
|
附件二:
衡阳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表
项 目 |
计价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正常遗体整理 |
|
||
1、整容 |
具 |
70 |
1、遗体整理收费必须受丧户的委托,未委托不得收费; 2、特殊遗体整理收费必须与客户面议,签订委托协议。 |
2、穿衣 |
具 |
30 |
|
3、脱衣 |
具 |
30 |
|
4、理(整)发 |
具 |
30 |
|
5、擦身 |
具 |
50 |
|
二、遗体冷藏 |
|||
1、遗体冷存 |
小时 |
8 |
组合柜 |
2、冷藏棺 |
小时 |
10 |
|
3、单间冷藏棺 |
天 |
400 |
单独存放 |
三、租用普通悼念厅守灵(含开追悼会) |
|||
1、大悼念厅 |
天 |
900 |
含电子屏、音响、哀乐、休息室、瞻仰棺等,提供水、电、桌、椅。不足一天按一天计费。 |
2、中悼念厅 |
天 |
600 |
|
3、便民悼念厅 |
天 |
300 |
|
4、惠民悼念厅 |
天 |
300 |
含音响、哀乐、休息室、瞻仰棺等,提供水、电、桌、椅。三天内不收费,超过三天按实际天数收费。 |
四、特大悼念厅 |
场 |
3000 |
1、含电子屏、音响、哀乐、休息室、瞻仰棺等,提供水、电、桌、椅。 2、原则上不守灵,只举行追悼会,每场三小时内,超过三小时每小时加收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 |
五、墓位出售管理 |
|||
1、墓地维护管理费 |
位/年 |
80 |
售价在10000元以下 |
|
位/年 |
100 |
售价在10000元以上 |
2、格位维护管理费 |
位/年 |
50 |
(含寄存) |
项 目 |
计价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3、骨灰存放格位出租 |
位/年 |
200-600 |
1层为200元/年,2层以上按阶梯价收费(客户自选)。 |
4、骨灰存放格位出售 |
位 |
4000-8000 |
对公墓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实行年度利润率控制,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报物价局备案。对公墓经营者年度利润率超过15%的部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用于补贴群众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费用。 |
5、普惠墓 |
位 |
2000-4000 |
|
6、低档墓 |
位 |
5000-10000 |
|
7、中档墓 |
位 |
10000-20000 |
|
8、高档墓 |
位 |
20000以上 |
|
六、骨灰盒出售 |
|||
1、特惠骨灰盒 |
个 |
140 |
限特惠群体 |
2、本质骨灰盒 |
个 |
|
根据材质、工艺、进价、人工工资加不超过15%的利润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年度利润率超过15%的部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用于补贴群众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费用。 |
3、陶瓷骨灰盒 |
个 |
|
|
4、石质骨灰盒 |
个 |
|
|
5、汉白玉骨灰盒 |
个 |
|
|
七、丧葬用品销售 |
|||
1、绢花圈出租 |
个 |
15 |
包括书写挽联 |
2、一次性卫生棺 |
付 |
300 |
普通 |
八、其他服务 |
|||
1、解剖场地出租 |
场 |
150 |
|
2、中央空调租用 |
(特大厅)小时 |
80 |
限开告别仪式或追悼会期间使用(限3小时) |
(大厅)小时 |
40 |
|
|
(中厅)小时 |
35 |
|
|
3、空调使用费 |
元/小时/台 |
6 |
3P以下空调 |
元/小时/台 |
8 |
3P空调 |
|
元/小时/台 |
10 |
5P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