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1
衡价医〔2014〕243号
关于对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特殊病房
床位价格的批复
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特殊病房价格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院特殊病房按要求配备了相应设施,根据省物价局湘价服〔2003〕2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特殊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1、根据你院特殊病房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同意你院设置特殊病房床位78张。具体床位见附表。
2、特殊病房床位价格为:双人间30元/床日;三人间20元/床日。
3、特殊病床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要设立的,医院应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不得强行安排。
4、你院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
此批复自2015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表: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特殊病房床位表
衡阳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 31日
抄送:常宁市物价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衡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附表
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特殊病房床位表
一、双人间 15间,床位30 张
儿科:床位号1-2、8-9
妇产科:床位号42-43、47-48
外科:床位号1-8
内一科:床位号1-2、5-6、7-8
内二科:床位号1-6、35-36
二、三人间 16间,床位48张
儿科:床位号10-15
妇产科:床位号39-41、49-51
外科:床位号11-16、21-26
内一科:床位号11-16、23-25、28-30
内二科:床位号7-12、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