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6
衡发改价商〔2015〕16号
衡阳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衡东县汽车站至衡山县高铁西站道路客运班车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湘价商〔2014〕6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核定该客运班线票价如附表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的公路客运票价为最高限价,你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扣(折扣幅度不低于运输成本)价格予以公示,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燃油附加费等其他有关事项,按原衡阳市物价局、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价商〔2014〕86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核定票价自相关线路开通之日起执行。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3日
附表一:
衡东县汽车站至衡山县高铁西站客运票价核定表
单位:元/人次
起讫站 |
终点站 |
里程 (公里) |
车型 |
费率 (元/人 千米) |
基价 (元) |
站务费 |
票价 (元) |
衡东县汽车站 |
衡山县高铁西站 |
29 |
高级 |
0.29 |
8.41 |
1 |
9.50 |
29 |
中级 |
0.21 |
6.09 |
1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