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发改人事〔2016〕10号
关于陈雪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拟同意:
陈雪冬同志任衡阳市蒸湘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免去衡阳市珠晖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吴永跃同志任衡阳市石鼓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免去衡阳市雁峰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王议城同志任衡阳市珠晖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免去衡阳市蒸湘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周卫平同志任衡阳市雁峰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免去衡阳市石鼓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王连炬同志任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肖志庚同志任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副科长;
廖倩同志任衡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妥否,请批示。
中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