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16
根据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发改委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牵引,以解决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快发展和改革步伐,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努力打造衡阳发改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我委整体文明程度,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工作任务
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节能降耗,降低能源消耗水平。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工业重镇、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宜居家园”的总要求,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整合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引导工业企业升级改造落后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监测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两型宣传月”等主题推广活动,普及低碳生活知识,在全社会广泛树立低碳生活理念。确保近三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单位GDP能耗)均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责任科室:环资科、工交科、两型办)
2.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制定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推进多层次的诚信教育培训,加强专业信用教育和应用研究,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行业规范,制定行业公约,在全社会普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责任科室:财贸科)
3.推进诚信系统建设。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数字衡阳”建设,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全面整合各政府部门和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打造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对外发布查询的网络平台,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积极推动社会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责任科室:财贸科)
4.建立健全诚信奖惩制度。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争取2015年内出台《衡阳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衡阳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对失信违法者依法实施惩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责任科室:财贸科)
5.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同时,围绕社会治安领域,编制相应的“十三五”专项规划,为社会治安防控提供有力保障。(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
6.广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创建办的要求,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等评选活动,推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各类文体活动,设立文化活动室、成立篮球、羽毛球、书法等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心聚力,打造活动发改。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内外环境,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文明素养。(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及相关科室)
7.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为主题,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氛围。委机关干部以日常用餐,工作、接待用餐为重点,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合理用餐、文明用餐。(责任科室:办公室)
8.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继续扩大志愿服务,强化文明行为。鼓励全委干部职工注册为志愿者,加入衡阳发改系统志愿者团队,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期化、规范化。精心组织关爱老弱病残志愿服务行动、美化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强化,在体验中养成,培养公共文明行为。(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及相关科室)
三、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阶段。结合市发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衡阳市发改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根据本单位实际,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种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常抓不懈。
2.全面实施阶段。委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创建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计划,各个突破,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达标。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加强督查调度,委创建办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迎检总结阶段。针对创建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随时掌握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积极配合市文明办开展相关测评和检查工作,整理各种台账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市发改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符成安同志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网络、新闻媒体等,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
3.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市创建办的具体要求,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责任科室合力抓的责任分工制,形成人人参与,责、权、利分明的创建管理体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为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4.搞好经费保障。根据2015年第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今后三年创建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的要求,我委每年创建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全委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