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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投资科 发布时间:2017-05-03

杨辉、沈振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支持引进共享自行车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加快推行共享自行车服务非常符合衡阳当前实际。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会商,现在就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答复如下:

前段,市委、市政府决策先行试点示范、逐步扩大规模,我委与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大量前期调研。20149月,委托湖南省建筑科学院开始编制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规划设计,20154月通过专家初步评审。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期限为2015-2020年,分近(2015-2016年)、中(2017-2018年)、远(2019-2020年)三期实施建设,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约1215个,服务亭156,260个,调度站3个,投放公共自行车31650辆,投资规模为29658万元。衡阳市高新区公共自行车交通智能系统从2017年元旦投入使用,至今已3个多月。截止到320日,投放的2100台车租车借车总记录数为270520次、骑行累计时间为843424分钟。

下段,充分吸纳您们的意见,借鉴株洲、长沙等城市自行车租赁系统投入运营经验,结合我市市情在全市范围内提质改造、推行共享自行车。

一、整体规划上,将全市范围引进共享单车的规划方案纳入到《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即将启动编制的《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0年)》规划。   

二、在建设实施上,采取采用的PPP方式,有效解决资金压力大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引进共享自行车,会面临资金压力较大的问题,按照规划设计总投资约3亿元,每年投资约6000万元;另外,投入31650辆公共自行车每年的运营费用需2400万元以上。在建设实施上采用的PPP方式,政府和企业合作模式,政府只需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而共享单车及运营管理费不需政府出资,这样能减少政府财政压力。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正在与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接洽沟通。

三、在使用管理上,充分利用信用衡阳平台,引入信用管理制度。共享单车已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便利工具,但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甚至直接骑回家等不文明现象频发,治理难度也较大。引用共享自行车信用管理,通过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违规单车用户纳入平台黑名单中,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同时,实现政企信息共享,交警部门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而对于规范用车的人,则应当通过积分提高其信用等级、降低其租车费等方式予以奖励,甚至可以出台限量版,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终生免费使用,以此激励人们争当守信用户。

最后,也恳请您们继续对我市共享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基础建设、运营保障、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学习借鉴。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们对我委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