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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1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11-26

尊敬的夏平平等6名委员:

您在衡阳市第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衡阳市加快推进城市交通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案号188)我委收悉。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市委、市政府立足衡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长远考虑,提前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决定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一、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85月,省住建厅审查通过我市编制上报的《衡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市政府正式批复该规划并将其纳入新版城市总规当中。线网规划批复后,我委立即组织编制了《衡阳市城市轨道近期建设规划》20188月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初审。20197月,市政法委批复了《衡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10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查通过《衡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近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待批条件基本成熟

二、下阶段重点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轨道交通基本平稳有序推进,下阶段重点从2个方面着力:一是继续推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规避政策风险,细化并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基础司汇报,全力争取国省发改委支持,力争《近期建设规划》早日获得国务院最终批复并启动项目建设。二是协助推进胶轮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协助推进衡阳市胶轮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在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以市场手段,高标准、高水平推进胶轮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

三、对建议的回复

    轨道交通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程可研和初步设计四个阶段,前后衔接,依序开展。目前,我市轨道交通暂未进入建设实施阶段,下阶段我委在进行报批的同时,将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模式、出资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思考和研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编制和出台《衡阳市加快推进城市交通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