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关于落实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服务价格科 发布时间:2017-11-07

各县市发改局: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按病种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7710号)、《关于公布我省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病种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786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积极稳妥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各县市在2017年底前推出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切实做好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等部门有关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重要性。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旨在掌握确定的病种主要操作与治疗方式在医院发生情况,初步测算按病种收费标准,确保实施后多数病例能按确定的临床路径与费用执行,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在辖区内确定一定数量的二级医院为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医院,为年底前正式推行奠定基础。各摸底调查医院要明确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医院物价、医保、病案、信息、医务部门要明确专人与临床科室沟通,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病例能够进入按病种收付费摸底调查,并真实反映临床过程与费用情况。

    二、确保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各摸底调查医院要按照确定病种的主要诊断与主要操作、治疗方式,选择进入摸底调查病例,并按照确定病种的ICD-10和手术操作ICD-9进行编码,准确汇总填写费用情况。各县市发改部门对数据信息资料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三、准确把握工作进度与要求。摸底调查,测算汇总工作以及拟定各病种收费标准务必在今年底完成,推出按病种收付费时间与省市同步实施。

    四、加强沟通配合。各县市发改局要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我省按病种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77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附件:1、湖南省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调查表

      2、按病种收付费除外材料价格表

 

 

 

 

 

 

─────────────────────────────────

抄送:市医改办

─────────────────────────────────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6日印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