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8-5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办),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主要承担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工作和支援铁路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市重点实施项目和预备项目的项目库,提出年度市重点实施项目和预备项目初选名单,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向省发改委、省重点办上报、申列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
(二)协助有关部门、县市区论证和落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三)督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受理市重点建设项目法人落实优惠政策的申请,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指导、协助市属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法人向省重点办申请落实优惠政策;
(五)汇总分析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和运行态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措施;
(六)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考核,提出表彰方案,组织宣传报道,总结交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经验。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其他收入。
(一) 收入决算:2015年收入决算26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万元,其它收入60.24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支出决算26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和服务支出254.35万元,基本医疗保障支出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12.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公务接待费8.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按年初预算安排执行。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财政一般决算拨款收入266.14万元,其它收入60.24万元,具体安排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决算数为254.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系保障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经费。
其中有项目支出110.04万元,是五大板块工作经费,由我办代收代付款。
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