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23
衡发改价服〔2016〕21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调整内容,以及我委今年出台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相关文件,我委对我市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附件一)和《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附件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2、《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正文部分)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1:
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序号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审批事项 | 前置服务项目 |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项目 | 收费文件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限 | 执收 单位 |
1 | 市国土局 | 四公顷以上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 湘发改价服〔2016〕430号 | 见文件 | 5年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 |
2 | 市安监局 | 权限内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扩建审批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编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湘价服 〔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 见文件 | 5年 | 安全评价机构 |
3 | 市安监局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湘价服 〔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 见文件 | 5年 | 安全评价机构 |
附件2:
衡阳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序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管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收费 标准 | 执收单位 | 备注 | |
1 | (1) |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 | 市发改委 |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湘发改价服 〔2015〕744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代建单位 | 5年 |
2 | (2) | 房产测绘服务费 |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湘发改价服 〔2016〕172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测绘队 | 5年 |
3 | (3) |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 | 市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湘价服 〔2013〕128号 〔2014〕966号 湘发改价服 〔2016〕144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5年 |
4 | (4) | 建设档案利用技术服务费 | 市住建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号) | 湘价服〔2012〕86号 〔2014〕966号 湘发改价服 〔2014〕1160号 湘发改价服 〔2016〕144号 | 建设单位、申请者 | 见文件 | 城建档案馆 | 5年 |
5 | (5) | 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 | 市国土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 | 湘发改价服 〔2016〕430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籍资料管理和国土信息服务机构 | 5年 |
6 | (6) |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 | 市交通局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函 〔2016〕134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 | 5年 |
7 | (7) |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 | 市交通局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价商 〔2011〕179号 〔2013〕159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5年 |
8 | (8)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 | 市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价服 〔2016〕147号 湘价函 〔2013〕131号 | 进场交易者 | 见文件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年 |
9 | 安全评价服务费 | 市安监局 |
| 湘价服〔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 〔2016〕144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安全评价机构 | 5年 | |
(9)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 | |||||||
(10) | 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
10 | (11) | 防雷检测服务费 | 市气象局 |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 湘发改价服 〔2016〕196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防雷检测服务机构 | 5年 |
11 | 林业技术服务费 | 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 | 湘发改价服 〔2014〕841号 湘发改价服 〔2016〕144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林业服务机构 | 3年 | |
(12) | 林业技术鉴定收费 | ||||||||
(13) | 营林规划设计或验收 | ||||||||
(14) | 森林资源调查收费 | ||||||||
12 | (15) | 仲裁服务收费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 湘发改价服 〔2016〕220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仲裁机构 | 5年 |
13 | (16) | 公证服务收费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湘发改价服 〔2016〕432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公证处 | 5年 |
14 | (17) | 律师服务(部分)收费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 湘发改价服 〔2016〕129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 5年 |
15 | (18) |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市司法局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湘价服 〔2009〕161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司法鉴定机构 | 5年 |
16 | (19) | 涉及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费(安全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测、排气污染物检测等) | 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 市州管理 湘发改价服〔2014〕1029号 湘价服〔2014〕87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衡发改价服〔2015〕11号
| 委托者 | 见文件 |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机构 | 1年 |
17 | (20)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市住建局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市州、县管理 湘发改价服 〔2014〕1044号 衡政发〔2009〕5号 | 产生垃圾者 | 见文件 | 环卫机构 |
|
18 | (21) | 污水处理费 | 市住建局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市州、县管理 〔2014〕1044号 〔2015〕347号 湘财综〔2015〕19号 衡价消〔2008〕154号 | 排污企业 | 见文件 | 污水处理厂 |
|
19 | (22)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费 |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省、市州管理 湘发改价服 〔2016〕96号 衡发改价服 〔2016〕15号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产单位 | 见文件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 2年 |
HNPR-2016-02018
★1年
特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湘发改价服〔2016〕392号
关于公布2016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
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
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委(局)、物价局:
根据国家和我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以及我委2015年10月份以来出台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相关文件,我委对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附件一)和《湖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附件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2、《湖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抄报:国家发改委。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中央在湘及省直各有关单位。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