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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与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4-06

参与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

为不断优化全市招标投标活动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如果您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下列行为请依法向各行政监督部门(如是业务问题)或纪检监察机关(如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1.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等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不合理,招标人存在规避招标、肢解发包行为,或者将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以邀请招标、政府采购代替公开招标。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信用状况等,通过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

6.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超越委托权限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充当围标串标掮客等。评标专家不按评标办法客观公正打分,评标中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

7.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者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或以非法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8.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项目部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人员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9.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违法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10.行政监督部门未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服务不规范不标准,办事效率低,违反保密规定、廉洁纪律等。

欢迎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实名举报,举报时尽量提供详细有效的事实材料,我们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禁止以举报之名打击报复竞争对象,故意扰乱招标投标秩序。

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而努力!


衡阳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34-8868303;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管办)举报电话:0734-8857718;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34-8232103;

衡阳市交通和运输局举报电话:0734-8850042;

衡阳市水利局举报电话:0734-8823798。



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