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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8-03

为全面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召开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我委定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在衡阳市发改委北院七楼会议室举行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价格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自愿报名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如下:

1、消费者13名(含市消委1名):李霞(药剂师)、周道幼(药材公司管理人员)、汤国臣(企业消防员)、盛良香(退休职工)、罗丽平(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凌美菊(退休职工)、卿茂英(退休职工)、周友秀(超市管理人员)、邓益之(餐饮从业者)、阳倩(护士)、彭香(退休职工)、陆金凤(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唐雄健(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2、经营者2名:刘双全(南华附一医院博士、检验科主任)、周艳玉(市中心医院护理部主任、主任护师)。

3、专家学者1名:宁文锋(南华附二医院副教授、副主任医师)。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10名:

夏晓军(市委办)、李青(市人大)、陈四新(市政府办)、向前(市政协)、何雅芝(市财政局)、王雪莲(市审计局)、陈仲轩(市卫健委)、赵建军(市市场监管局)、刘丽丽(市司法局)、刘益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5、旁听人3名:郑均刚(退役军人)、李永(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张淑莲(退休职工)

6、主持人、听证人:主持人:市发改委副主任肖军阳;听证人:市医保局副局长万韩建、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曾怀民、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彭忠诚、市发改委商价科科长刘祠初、市医保局医疗价格服务管理科科长陈雪冬。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衡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价格调整定价方案

附件二:关于衡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成本调查报告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衡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 (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成本调查报告

衡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价格调整定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