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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宁市龙王山金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7-09-26

衡发改审〔201791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常宁市龙王山金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发改委、住建厅投资计划等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宁市龙王山金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二、项目概况:常宁市龙王山金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是该矿的老家属区,现该区危旧房比例高,安全隐患多,且大多地方公共配套设施差,人居环境恶劣。为解决工矿棚户区内居民安全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常宁市政府及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常宁市龙王山金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宁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常宁市宜阳办事处由市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异地新建项目,规划总用地18837.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8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7720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杂物间面积3850平方米。总户数240户,人数为840人。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577.14万元,其中住宅工程投资估算为3393.78万元,公共建筑工程172.63万元,基础设施工程3353.18万元、其他费用1948.14万元(含土地使用费1605.2万元)、预备费709.42万元。资金来源为居民自筹、申请国家财政补贴、各级政府配套及企业筹措。

六、项目建设工期:2

七、项目招标事项: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和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招标投标等行政许可和监管手续,严格项目管理,按期开工,争取早日发挥效益。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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