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7-10-18
衡发改审〔2017〕81号
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交通、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等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 二、项目概况: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是祁东县道X089的升级改造工程。该县道是祁东四明山森林公园的一条重要对外公路,也是祁东太和堂镇西南部、四明山乡沿线居民联系县城的唯一通道。为改善祁东县交通条件,促进祁东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交通、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祁东县交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从祁东县太和堂镇寿福山村,与S231相交,沿太和堂镇区东侧南下,经太和堂镇新王家村、刘家排村、尹家排村、天兴村、沙坪村、紫云桥村、红日村、罗兴村,接X089旧路至四明山森林公园入口。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4.059千米,全线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修建,K0+000~K10+160路段设计速度拟采用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K10+160~K14+059路段设计速度拟采用40千米/小时(局部困难地段拟采用3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I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5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24万元、设备购置费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1万元,预备费用98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定额补助和祁东县地方财政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事项: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和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招标投标等行政许可和监管手续,严格项目管理,按期开工,争取早日发挥效益。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