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7-10-18
衡发改审〔2017〕80号
衡阳市衡钢中学:
你校报来的《关于衡钢中学新建教学大楼工程立项申请批复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等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衡钢中学教学楼。
二、项目概况:衡阳市衡钢中学是我市市属完全中学,现有在校学生2394人,40个教学班,实际普通教室仅有32间,不足部分目前只能靠挤占实验室、电教室和会议室解决。另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湘教发〔2016〕4号的规定,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衡阳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规定,高中每班不超过55人,而该校目前班均61人,超员较严重。为改善衡阳市衡钢中学办学条件,解决学校学生普通教室不足的问题,根据市教育、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衡阳市衡钢中学教学楼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市衡钢中学。
三、项目建设地点:蒸湘区大栗新村10号,衡钢中学校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教学楼,占地面积约8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主要包括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万元,预备费用4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情况,项目施工应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十、根据《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衡政发〔2016〕15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按期开工,争取早日发挥效益。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