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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衡阳市南岳区湘江引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10-21

项目编码:2020-430412-76-01-067589

衡发改审〔2020〕125号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南岳区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三十二期)、南岳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区湘江引水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南岳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衡阳市南岳区中心城区及南岳镇、衡山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1、取水工程,包括取水口及取水泵房建设,规模为7.5×104m3/d;2、输水管道工程,管道总长44.7千米,其中第一段为主输水管线,取水泵站至拟建水厂,双管敷设,管径DN800,长度为34千米,第二段为兴隆水厂原水输水管线,拟建水厂至兴隆水厂,单管敷设,管径DN600,长度为5千米;第三段为龙荫港补水管线,管径DN400,长度5.7千米;3、中途加压泵站,设计总规模为3.4×104m3/d,其中兴隆水厂原水输水管加压系统为2.4×104m3/d,龙荫港河灌溉补水管加压系统为1.0×104m3/d。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7万元,预备费985万元。资金来源为南岳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六、建设工期:32个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施工相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等全部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