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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祖师殿停车场站交通组织及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项目编码:2020-430412-78-01-061145

衡发改审〔2020〕110号

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祖师殿停车场站交通组织及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南岳区政府《关于南岳中心景区南天门客运服务场站提质改造项目建设的报告》及市政府领导批示、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岳政办纪〔2020〕7号)、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出具的承诺函、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祖师殿停车场站交通组织及周边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南岳区祖师殿停车场及周边、西岭门票站周边。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祖师殿现有场站及周边旅游设计进行扩建和提质改造,建设一个集停车、候车、发车、人车分离的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客运服务场站。建设内容为祖师殿场站西侧沿路修建一条长约110米,宽4米的栈道;东侧将现有风雨长廊延伸建设606.6米,风雨长廊两端各设置一个环保公厕;停车场前新建面积276.63平方米的休息平台,对657.2平方米的乘车大厅按中式风格进行室内装修改造;西岭门票站场地平整1500平方米;西岭门票站新建100米长的风雨长廊。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万元,预备费11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工程施工应实行公开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要求,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也应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