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7-28
项目编码:2020-430400-78-01-063709
衡发改审〔2020〕115号
衡阳市市政工程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衡阳市东干渠、西干渠、师院支渠等老旧干渠清淤、改道及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衡阳市2020年“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意见、国土及规划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东干渠、西干渠、师院支渠等老旧干渠清淤、改道及修复工程(第一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衡阳市市政工程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雁峰区、珠晖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衡阳市城区内所有老旧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本次第一批对东干渠、西干渠、师院支渠进行修复,其中东干渠4539米、西干渠3999米、师院支渠800米。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6万元,预备费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及申请专项债。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事项:鉴于市政府已确定由你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你公司具备市政施工一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你公司施工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可以由你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