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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衡阳松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项目编码:2020-430473-77-01-059529

衡发改审〔2020〕105号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松木经开区衡阳松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行立项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土及规划相关材料、资金来源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松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址:松木经开区新安村观音塘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松木污水处理厂原有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均化调节池、絮凝混凝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絮凝气浮池等设备进行大修;同时进行工艺提质优化,改造后处理工艺为:混凝絮凝初沉+水解酸化+A/O 生化+MBR+化学氧化+接触消毒。改造后项目维持现有10000t/d规模不变,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6万元,预备费183万元,建设期利息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政府专项债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工程施工应实行公开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100万,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200万的,也应实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