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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酃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4-17

项目编码:2020-430405-77-01-018973

衡发改审〔2020〕46号

衡阳市湘水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衡阳酃湖污水处理厂工程立项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38次、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酃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衡阳市湘水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宋家屋。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约104.55亩,设计总规模60000t/d,本次一期工程规模40000t/d。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沙池—改良型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排出或回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3万元,预备费用810万元,建设期利息8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9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PPP模式筹集。
六、建设工期:2020年3月-2021年8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相关招标事项严格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实施。
八、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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