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0
项目编码:2020-430407-78-01-037554
衡发改审〔2020〕66号
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石鼓书院广场修缮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衡府阅〔2020〕6号会议纪要、市自规部门出具的意见、市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鼓书院广场修缮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公园区域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石鼓书院广场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包括广场铺装3389平方米,园林铺装2664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立面改造357平方米,屋顶改造300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230平方米,厕所周边园林改造240平方米;新建江上阁、清风阁各1座,修建清风阁长廊285平方米、清廉文化带180米;添置衡阳八景艺术浮雕、廉政八名人青铜艺术雕塑、电子显示屏、景观坐凳、石栏杆、垃圾桶、水电改造以及拆除清渣等。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6万元,预备费9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建设相关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