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项目编码:2020-430406-83-01-045930
衡发改审〔2020〕84号
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调整计划、衡阳市教育局出具的意见、选址意见书、土地相关手续、资金来源承诺、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
三、项目建设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贺雷冲组,南临二环南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在博雅学校新校区东北角新建一栋25层公寓楼,共200套,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其中教师公租房180套,建筑面积10710平方米,每套面积不超过59.5平方米;教职宿舍20套,面积134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450平方米。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45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9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7万元,预备费16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事项:项目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施工相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须进行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超200万元,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超100万元的,须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八、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根据《衡阳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衡政发〔2019〕3号)相关规定,此项目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报我委委托评审后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需对本审批文件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进展情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