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7-21
衡发改审〔2020〕77号
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等资料收悉。经委托衡阳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经我委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拟拆除一期两套5万m³/d老净水系统,原址新建10万m³/d净水系统和深度处理系统,采用“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脱水脱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配套敷设和改扩建城市管网31.6km。
项目建设周期:3年。
二、项目运营期能耗:项目建成运行后,年耗电816万Kw.h,年耗水1752m³,年耗天然气3376Nm³。项目年综合能耗为1007tce(当量值),折算等价值为2518tce。项目对衡阳市完成节能目标影响评价值为m=0.0044%≤1%,项目对所在地区完成能源消费增量目标的影响较小。
三、单位综合能耗及标准差距:项目建成后,单位净水处理综合能耗223.58kWh/km³,一级泵站(取水泵房)电耗2.51kWh/(kt-m),二级泵站(送水泵房)电耗1.79kWh/(kt-m),用能指标符合《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30948-2014)中电力泵站千吨水能源电耗的限额标准。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工艺节能设计。项目所选工艺合理,在我国尤其南方地区运营,节能效果好,项目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符合厂区实际情况、净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净水综合处理工艺合理。建议当需水量处于低峰期时,部分关闭并联净水设备设施,提高设备的运行有效符合,降低整厂能耗。
2、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І级能效或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离心水泵、次氯酸钠发生器和臭氧发生器,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3、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请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投产运营期间自觉接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相关重要情况反馈我委。
八、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