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取“9.22”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精神。10月8号,衡山县交警大队联合衡山县运管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县交通局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检查认定有安全隐患的衡山长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组对在道路上运输的该公司货运车辆情况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然后对公司做了一个基本情况总结。首先在路检中发现公司一台混凝土运输车驾驶员刘某某无从业资质证,而且涉嫌造假。在站场检查中,虽然超载在源头上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但车辆带病行驶和公司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等问题依然不少。运管所王岳新所长对当天检查情况和对第三方检查机构检查认定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讲评,并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交警队重点车辆专干吴湘春讲了“9.22”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就如何确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中“一必须五到位”和“十个一次”提出了要求。
最后,衡山长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刘总经理和安全队长聂队都表示,“9.22” 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刻,没有想到企业负责人坐在家里也会“坐牢”。他们已经开始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管理企业,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