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再也不交通违法了,不但不违法,还要向亲戚朋友、同事、学生宣传,要他们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昨天,担任常宁市某小学校长的王先生在交警大队交纳罚款后,现身说法,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
今年40多岁的王先生是常宁市某小学校长。两年前,王先生从一朋友那里买来一辆二手无牌男式摩托车。在以后的日子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王先生便骑着这辆摩托车往返于城区和小学两地。今年入夏后,王先生感觉骑车太热,于是在摩托车上私自安装了遮阳伞。7月13日,常宁市交警大队开始在城区开展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专项整治行动。王先生虽然获悉了这一消息,但他仍抱着侥幸心理骑车上路。7月23日,王先生骑着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行至城区灯塔路口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民警查处。民警将车辆暂扣至莲花车站停车场,并开具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凭证。由于该车未办理牌证,又不能出示合格证、发票等手续,王先生只好去停车场抄摩托车发动机号、车架号。因不熟悉,王先生累得满头大汗才找到两个号码,抄了号码,立即去公安局刑侦大队开具证明,证明车辆非盗抢嫌疑车。民警上网查询得知,摩托车曾办理过车牌。待把这一切搞好,转眼上午就过去了。下午,王先生来交警大队交纳了罚款,又一口气办了机动车驾驶证、补办了车牌、购买了交强险。对于这次被查,王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老婆要我办理证件、买交强险,我总舍不得花那几个钱,现在交通违法,罚的钱也不是个小数目,我决定还是办齐所有证件,也不安装遮阳伞了。做一名遵守交通安全法的驾驶人。”
当天下午,王先生向大队宣传民警索取了一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准备回去给亲戚、朋友、同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