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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夏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示

来源:雁峰区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5-07-23

  为进一步扩大“两打三整”百日行动整治效果,规范路面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夏季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争创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城市。雁峰区交警大队精心组织,严厉打击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辖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为确保大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支委开会讨论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钟国辉任组长,副大队长贺玉华任副组长,其他支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中队,由中队长廖娅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收集、汇总情况信息上报。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电动车出行规律及闯红灯、逆行、走非机动车道、打遮阳伞等违法行为的特点,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路口路段,及时间,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大队领导责任制,中队包管区的方式,从路面整治、源头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整治力度,净化路面环境。大队结合“两打三整”百日行动、创模等中心工作,研判分析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特点,以衡州大道、蒸湘南路、蒸阳南路、解放路等主要干道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等平常较难兼顾的“盲区”道路为重点,以神龙路口、红旗路口、加气站路口、大庆路口定点查纠和四个巡逻中队每日巡逻管控相结合,以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大力整治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非法安装遮阳(雨)伞、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对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路面秩序得到优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源头杜绝违法行为。大队积极组织民警以日常宣传工作为基础,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城市为依托,深入辖区企业、社区、街头、汽车南站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打造电动车整治声势,对各类电动车违法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一是充分利用办事大厅窗口单位开展宣传,在大队大院、办事大厅门口悬挂电动车整治宣传横幅,依托车管、违法处罚等窗口,向前来办理群众发放电动车行驶宣传资料,教育驾驶人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组织民警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向群众宣讲电动车骑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宣讲整治电动车遵规行驶的重要性,增强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乘坐电动车的自觉性;三是边整治边宣传,大队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向电动车违法人及群众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做到查处一起,处理一起,纠正一起,宣传一片,使广大群众了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自觉主动地参与和配合支持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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